202509050001
发布时间:2025-09-05
公示期间,遗失公告
关于孟祥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孟祥荣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解放区民主北路十七号院改建4号楼1单元3号,不动产证号为20230010750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09040002
发布时间:2025-09-04
公示期满,作废公告
作废公告
因上述原证书无法收回,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202509040001
发布时间:2025-09-04
公示期间,遗失公告
关于张顺山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因张顺山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山阳区涧宏公司周庄257号,房产证号为39456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09020001
发布时间:2025-09-02
公示期间,遗失公告
关于韩新全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韩新全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铝厂家属院10号楼2401号,房产证号为:201105567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为:焦国用(2011)第02166号,分摊土地面积为43.55平方米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09010002
发布时间:2025-09-01
公示期间,更正登记
关于王慧申请单方土地更正登记公告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历史遗留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二)的意见》(焦不动产遗〔2021〕1号)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多次转移、但未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失踪或土地使用权人确实多方途径查找不到等情况的,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王慧申请单方土地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西区B303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1-878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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