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业主:
随着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的开展,下列表单中所列不动产在申请首次登记时,开发建设单位同时提交了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承诺书,现已完成首次登记,具备转移登记办理条件,购房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是保障您不动产物权的核心法律凭证,为充分维护您的房屋财产权益,建议购房业主尽快申请办理登记。

表单下载:符合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xlsx
温馨提示
一、申请所需材料
(一)已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买卖合同
(四)完税凭证
(五)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权属证明文件(如为纸质需提交)
(六)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二、办理途径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可通过开发企业从业端提交申请或线下窗口办理。
三、联系方式
如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有疑问,可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91-3380258。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