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40001
发布时间:2026-01-14
公示期间,
关于高清芬申请单方土地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优化整改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焦自然资办〔2020〕1号)及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历史遗留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二)的意见》(焦不动产遗〔2021〕1号)的相关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高清芬申请单方土地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西区B303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1-8786257
序号 | 房产权利人及证号 | 土地使用权人及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
| 房产权利人 | 房产证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证号 | ||
| 0001 | 高清芬 | 刘海臣 | 焦国用(2003)第2021962号 | 解放区烈士西街88号明骏开发2号楼4单元405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