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0004
发布时间:2026-03-09
公示期间,
关于黄沙沙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个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受理其登记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西区B303室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1-8786257。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玉华 410802195007052029 | 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焦作师范家属院1号楼2单元309号 | 焦房权证解字第0031109902、焦国用(2004)第201957号 | 黄沙沙410802197806203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