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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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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0003
发布时间:2026-01-29 公示期间,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 30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101窗口

联系方式: 3380162

权利人:徐绍孔

登记申请人:徐宗杰

不动产坐落:山阳区焦东路2号院轮胎厂家属院5号住宅楼1单元1

房屋所有权证号0730104182

土地使用权证号:焦国用20070956

 

登记机构: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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